索 引 号 | 11610527Q-2023-000174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发布机构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名 称 | 关于印发白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白政办发〔2023〕25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白水县 2023 地质灾害防治 防治方案 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白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白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22年,全县共有6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1327户5018人,房(窑)5594间,耕地28800亩,公路6500米,其中地面塌陷33个,崩塌32个,滑坡3个。累计开展各类地质灾害演练68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70次,人数达800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坚持群测群防动态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了监测人与责任人,全面动态监测;先后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30次、发送短信4500余条,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3年1~10月气候、降雨总趋势
预计我县2023年1—10月总降水量450~56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平均气温15.0~16.5℃,较常年同期偏高0.5℃左右。
(二)各季节降水预测
冬季(1~2 月):降水量15~2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
春季(3~5月):降水量100~12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春季第一场透墒雨(≥200毫米)将出现在4月上旬,开始日期较常年同期略偏早。
夏季(6~8月):降水量190~24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预计初夏汛雨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晚,7月上旬到中旬为多雨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有10天左右的轻伏旱,出现时间较常年略偏晚。
秋季(9~10月):降水量140~16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秋淋开始时间较常年略偏晚,强度略偏弱。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历年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降水趋势,加上人为工程活动的影响,2023年以突发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竣。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各镇办、各部门应对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内的重点防范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防范。在重点防范的区域,已有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责任人进行防治,无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各镇办明确责任人进行防治。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由交通局负责防治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1.重点防治区
面积249.08km2,占总面积的25.25%,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0处,威肋1140户4332人,房(窑)4668间,分2个重点防治区。
(1)林皋南一西固重点防治区:该区包括西固中北部、城关大部、杜康、雷牙南部以及林皋南部等,面积大,范围广。主要处于白水河上游沟谷和白水境内采矿区,面积171.94km2。该区工程活动强烈,黄土塬区内斜坡地带黄土崩塌、滑坡发育。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8处,威胁1077户4121人,房(窑)4329间,耕地23350亩,公路6500米。
防治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黄土崩塌、黄土滑坡和矿区地面塌陷,尤其应重点防治群众屋后的高陡边坡、崩塌隐患和矿区地面塌陷等。
(2)云台一林皋西重点防治区:该区包括林皋西部和云台中南部,主要处于白石河流域和林皋河流域,面积77.14km2。区内沟谷发育,塬面狭窄,村庄多处于沟谷底部,村庄土窑多,且多出土窑大多年久变形、掉块、出现裂缝,威胁群众安全。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黄土崩塌、滑坡。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威胁63户211人,房(窑)339间。
2.重点防治地段
(1)白水河上游重点防治段:位于白水河上游林皋镇孙家河至杜康镇白家河段,面积12.20km2。该段左岸村庄较为密集,黄土陡崖发育,特别是杜康段陡坡在采空区之上,坡体多处出现裂缝,具不稳定斜坡特征,突发地质灾害可能性大,防治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黄土崩塌,东部有矿区地面塌陷,共发育黄土崩塌6处,矿区地面塌陷3处,威胁住户178户694人,房(窑)905间。
(2)林皋河重点防治段:位于林皋镇西侧的林皋河河谷区,地形以黄土陡坡为主,面积19.30km2。该段两侧村庄较多,居民房后多为土窑,土窑大多沿陡(立)坡而建,窑背在降雨、冻融等诱发下极易产生黄土崩塌。该段地质灾害7处,威胁154户617人,房(窑)721间。
3.重点防范村镇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全县确定21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村组。其中崩塌、滑坡严重威胁的村镇:林皋镇的新卓村、高西村、许道村;杜康镇的冯家村;西固镇龙西村;北塬镇的成家河;矿区地面塌陷严重威胁的村镇:杜康镇的石狮村、冯家村、康家卫村;城关街道办事处的新生村、白堡村、冯雷村、西文化村、荒地村、王家尧头、贺家村、北关村;西固镇南峁村、西固村、器休村;雷牙镇的李家卓村。
4.重点防范期
预计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9月,其中6月至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地面塌陷主要由地下采矿引起,应全年防范。
四、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落实防灾责任
1.明确责任主体。各镇办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体系建设,做好本方案部署工作及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工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照工作要求负责本行业本领域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落实部门责任。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指导监督工作,对因地质灾害造成损坏房屋的安全性能鉴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公路用地内由公路建设及养护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各镇办做好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采矿区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落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做好学校校舍(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相关文物行政管理单位加强对古遗迹、古遗址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并做好防治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县发改局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灾后修复重建计划并督促落实。
县民政局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负责监测灾害期间生态生活环境情况,参与灾情的会商、评估等工作。
县民宗局负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审计工作。
3.颁布年度防治方案。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白水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现状及上年度概况,趋势预测、防范区段和防范期、防治任务、防治措施。各镇办各部门依据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4.做好群测群防。各镇办、各部门要逐级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各级人责任,明确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设置警示标识牌,为群测群防人员发放监测补助,明确工作职责、监测内容。配置实用监测预警设备,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明确避灾路线和预警信号。
(二)做好监测预警,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1.构建监测防治体系。自然资源局做好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及自动化监测工作。应急、自然资源、水务、气象、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建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测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发现灾险情先撤人、及时报告。
2.做好预警预报。自然资源局与应急、水务、气象等部门完善地质灾害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对短时局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各镇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确保信息及时发送给受威胁群众,确保提前避险,防患于未然。
3.科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局会同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健全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等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及速报制度,分级处置灾、险情。
4.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救灾工作职责。各相关工作部门按照相应职责,编制本行业领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镇办,依据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应急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三)推进综合防治,消除隐患威胁
1.加快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进度。各镇办要抓住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机遇,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好协调和配合,促进项目顺利开展。同时紧抓政策机遇,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通过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危险,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自然资源局要认真组织实施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各类项目保质按期完成。
2.组织应急演练培训。各镇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村(居)民地质灾害预防救助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增强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3.继续夯实汛期“三查”制度。各镇办、相关工作部门要在汛期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排查,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措施及专项工作方案。在强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频次,雨前、雨中、雨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受威胁群众安全;汛后实施核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整防治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防灾效率,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群众安全。
4、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展板、画册等多种形式,结合“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深入人心,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好本行业本领域行政力量、专家团队、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应急物资装备等,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形成防灾减灾工作总合力,共同做好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撤离避险、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和次生灾害的防范等各项工作。
(二)完善技术服务。自然资源局要明确地灾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信息与工作任务,及时组建应急技术小组,有效调度专家力量,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响应、迅速行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地灾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作用,以合同形式规范和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内容,在基础工作、日常巡查、应急调查、临灾处置、防灾建议、管理提升等方面给予服务,并做好资金保障。
(三)严肃值班纪律。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保持通信畅通。自然资源局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对检查结果要予以通报。各镇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第一时间将险情信息报告县政府(0913—6155900)和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0913—6183000 传真:0913—6183085)。
主办: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白水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白水县东风路鑫源大厦5楼
白水县政府办公地址:白水县新兴路009号 联系电话:6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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