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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郭**
信件编码:
GPPS20230828KRJJ
来信时间:
2023-08-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能否公示水费计价政策与收费依据
信件内容:
请问七月与七月之前的水费计价政策是什么政策,这个计价政策的收费依据是什么,能否公示出来。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9-04
回复单位:
白水县大数据中心
回复内容:

1.根据2021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6号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要求,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2.《陕西省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亏损企业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要求,限期对国有企业亏损进行治理,公司主要领导已经被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水务集团约谈数次,如果再继续亏损,公司将会按照国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被予以注销,白水城区供水安全将无法保障。

特此说明

陕西省水务集团白水县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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