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白水县仓颉庙景区管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仓”、“苍”二字均可使用。仓颉,原复姓候冈,名颉,轩辕黄帝的左史官。因首创文字,被尊称为“文字始祖”。因为他创造了文字,功劳巨大,黄帝赐姓“仓”(繁体字为倉),意为“人下一君,君上一人”,而仓颉非常谦虚,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介草民,就在上面加了一个“艹”,因此也称“苍”姓。
除此之外,仓颉庙前殿中的历代古碑中均有两个“仓”、“苍”字同时使用的情况。如宋代的《时大宋苍公碑》、明代的《苍圣庙创建钟鼓楼碑记》、民国的《苍夫子碑》、东汉的《仓颉庙碑》、清代的《仓圣鸟迹书碑》等等。
综上所述,《仓颉颂》中使用“苍”是表述需要,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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