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物业公司联合县热力公司多次入户排查,并联系专业人员对户内暖气进水、回水温度进行了现场测量,其中户内地面温度27.2°,进水温度33.2°,物业公司拟对该户暖气费按照空置房标准收取。同时,建议反映人排查室内密封、保温情况。对于认为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建议依据购房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