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委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更好地发挥道德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指示,促进家庭、社会、代际和谐,结合我县实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2011白水“辽东杯”十大孝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加强老龄工作,重视发展老龄事业的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及建设和谐“五新白水”为目标,通过对十大孝子的评选表彰,树立一批孝亲敬老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使全社会更加关注、重视、支持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评选表彰组委会
主 任: 任恒志(县委副书记)
副 主 任: 杨会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秦 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卫东(县政府副县长、县老龄委主任)
郭辽东(亚东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 员: 李朝辉(县文明办主任、宣传部副部长)
赵亚敏(县妇联主任)
柴芳侠(县财政局局长)
朱俊生(县民政局局长 、老龄委副主任)
王俊荣(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杨宏斌(县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老龄办,主任由朱俊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宏斌同志兼任。
三、奖项设置
1、 白水“十大孝子”10名
2、 白水“敬老模范”10名
四、评选范围和标准
1、评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均可报名参选。
2、评选标准
⑴孝敬、护理父母、公婆、岳父母或其他长辈,事迹感人至深;尊重理解再婚父母,视继父母为亲生父母。
⑵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被传为佳话;
⑶为老服务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受到一致好评;
⑷积极参加社会尊老、敬老、养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⑸事迹具有典型性和社会影响性。
本次活动还将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评选程序
1、公告。白水电视台、白水新闻网等媒体分别播出、刊载评选消息和评选条件及程序。
2、申报。2011白水“十大孝子”候选人,由各乡镇依据评选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评选,最终确定2~3名候选人,统一填写2011白水“十大孝子”候选人申报表,制作电子版百字以内的简要事迹(word格式)附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单行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等一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3、推荐、自荐。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老年群众组织等都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推荐“十大孝子”候选人,也可由个人推荐或自荐候选人。
4、公示、展播。组委会对所有申报、推荐、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事迹在白水电视台、白水新闻网展播、刊登和公示,开辟投票选项,接受公众投票。
5、表彰宣传。获得“2011白水十大孝子”、“2011敬老模范”的个人及单位参加 “老年节”(农历九月九日)期间举办的“2011白水十大孝子”颁奖晚会,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等。
六、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宣传老龄工作、宣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风尚、宣传老年法律法规和老龄政策的平台,以促进老龄事业全面科学协调发展。
2、按照条件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所评选和推荐的表彰对象需事迹突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确保有典型示范作用。
3、各乡镇、各部门在申报评选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4、单位推荐及自荐个人要确保其材料真实、准确。
5、各乡镇、各部门、个人将申报材料,于2011年7月15 日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3-6182667
传 真:0913-6181667
联 系 人:闫红娥(13152353535)
王燕妮(13379136787)
地 址:白水县人民路南段民政大楼三楼
邮 箱:yhe3535@163.com
附:2011白水县“辽东杯”十大孝子申报表
2011白水县“辽东杯”十大孝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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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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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老龄办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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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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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