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出口果汁原料果安全卫生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出口果汁
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果汁安全出口,促进我县果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果汁原料果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原
料果和安全卫生监督负总责。
二、农业、工商、质监、商贸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引导果
农正确购买、使用农药,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药的行为;要认真做好果农及果
汁原料果收购、运输企业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指导和督促果农及果汁原料果收购、运输企业制定切实可行
的措施,确保原料果采摘、贮藏和收购过程中使用干净卫生符合标准的铺垫材料,确保原料果包装使用一
次性网袋或者塑料袋,确保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
三、要加强对果蔬汁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坚决杜
绝收购霉烂、变质和带有沙土等杂质严重的原料果、采用废旧包装以及不洁车辆运输的原料果。否则,责
令其限期整改或禁止其产品销售或出口。加工企业要保证原料果池(槽)及输果道清洁卫生,拣选台必须
配置足够数量人员,光线照明度应达到540Lux,确保进入破碎之前无目视可见的腐烂变质果,切果检测烂
果率控制在1%以下。加工使用的酶制剂、树指、明胶、活性炭、清洗剂、消毒剂、润滑油等食品添加剂和
加工助剂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等 )及标识( 标
签)。
四、县工业办、苹果局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对果蔬汁加工企业原料收购等环节实施视频监控。各企业
也要尽快完成对原料果验收、果池(槽)、原料果拣选等位置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要保证
企业内部正常监控录像,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小于7天 ,确保检验检疫机构随时监控检查,并逐步
实现监视系统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