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白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方面的政策、计划;拟订并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发展全县“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收支总量平衡。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并提出改革建议;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规划;提出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建议计划,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策划储备、协调推进、督查指导、评估考核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及竣工验收的评审工作;承担规划方案等技术性文件的评审工作。
(七)推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
(八)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决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县政府交办的西部大开发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中、省大区域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全县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九)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执行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方面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和改革。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中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负责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和食盐等储备;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和立项工作;负责项目管理,监督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少数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十八)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
(十九)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电力生产和运营单位、油气长输管线、煤炭等能源领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县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日常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按照需求申报安排进出口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完善全县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县应急管理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白水县新兴路010号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0913-615559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李文军
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军
党组成员:吴晓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李军
党组成员、驻发改局纪检组长:闫刘伟
党组成员:侯李杰
党组成员:侯晓辉
副局长:高娜
副局长:张青锋
副局长:陈勇
(一)办公室(包村办)(负责人:党王超 联系方式:0913-6155593)
工作职责:1.负责机关政务、文秘、纪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2.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3.负责统筹全系统乡村振兴包村驻村工作等。
(二)党办(负责人:刘超 联系方式:0913-6166750)
工作职责:1.协调、处理局党组安排的重要党务、事务性工作;2.负责党组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3.负责党组公文起草、收发工作;4.完成党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负责党员纳新、关系转接工作。
(三)监察室(负责人:魏云涛 联系方式:0913-6166931)
工作职责:1.监督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2.对县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执纪工作实施检查指导监督;3.调查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4.协助派驻纪检组完成相关工作;5.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后勤股(经发公司)(负责人:孙艳梅 联系方式:0913-6155543)
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严格执行《白水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2.编报本单位预、决算,按时缴纳单位职工养老、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保、工伤、生育保险等日常工作;3.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编制、人事手续结转,工资薪酬的调整、晋级及工资台账的管理等工作;4.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技术等级晋升,退役军人、退休人员有关手续的接转,遗属补助及抚恤金的申请发放等有关工作;5.负责单位后勤服务工作。6.负责合力产业项目的资料收集、上报、归整;对合力产业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监管等7.负责雷公园区标准化厂房产业扶贫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管等。
(五)投资发展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股)(负责人:荆伟东 联系方式:0913-6155594)
工作职责: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转情况并下达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统筹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稳投资专班和黄河流域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综合规划股(县域股)(负责人:张艳艳 联系方式:0913-6155150)
工作职责:1.科学监测全县经济运行形势,做好宏观分析和态势预测;2.组织拟定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拟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3.做好社会领域中省资金申报及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4.牵头落实全县十八次党代会、“大比拼创实绩”行动等相关推动经济发展工作;5.统筹协调全局经济发展综合业务工作;6.推进落实全县县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决策。
(七)苏陕股(区域股)(负责人:王斌 联系方式:0913-6155623)
工作职责:负责苏陕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等;落实中、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完成市发改委、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财金和基础股(负责人:高丽娟 联系方式:0913-6185272)
工作职责: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及指导协调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承担全县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服务业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铁路建设、航空发展及机场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九)价管股(负责人:段鹏军 联系方式:0913-6155243)
工作职责:1.负责对授权县本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调价工作;组织开展价格和收费调研、征求意见、召开价格听证会等相关工作;2.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调查、测算和监审工作;承担国家和省级下达的专题成本调查任务。
(十)农经股(负责人:刘昱辰 联系方式:0913-6155592)
工作职责:1.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2.承担全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牵头工作,负责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筹协调督促统计等工作;3.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体改和营商环境股(负责人:黄贞 联系方式:0913-6155050)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专项组工作;负责工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相关工作。
(十二)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负责人:屈琨 联系方式:0913-6166533)
工作职责: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的管理及监督检查,承担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三)环资和能源股(煤炭股)(负责人:张亚茹 联系方式:0913-6155051;0913-6185172)
工作职责:1.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节能监察、能耗检测检查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2.能源发展规划及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电力行业管理,承担电力市场监管、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3.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等信息调度统计和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煤炭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煤炭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和煤炭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组织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职责,负责煤炭企业的设立和矿井关闭、报废报批工作;负责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监督管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煤炭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上报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工作。
下属各中心:
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价格认定中心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白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方面的政策、计划;拟订并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发展全县“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收支总量平衡。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并提出改革建议;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规划;提出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建议计划,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策划储备、协调推进、督查指导、评估考核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及竣工验收的评审工作;承担规划方案等技术性文件的评审工作。
(七)推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
(八)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决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县政府交办的西部大开发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中、省大区域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全县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九)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执行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方面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和改革。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中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负责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和食盐等储备;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和立项工作;负责项目管理,监督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少数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十八)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
(十九)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电力生产和运营单位、油气长输管线、煤炭等能源领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县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日常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按照需求申报安排进出口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完善全县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县应急管理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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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李文军
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军
党组成员:吴晓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李军
党组成员、驻发改局纪检组长:闫刘伟
党组成员:侯李杰
党组成员:侯晓辉
副局长:高娜
副局长:张青锋
副局长:陈勇
(一)办公室(包村办)(负责人:党王超 联系方式:0913-6155593)
工作职责:1.负责机关政务、文秘、纪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2.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3.负责统筹全系统乡村振兴包村驻村工作等。
(二)党办(负责人:刘超 联系方式:0913-6166750)
工作职责:1.协调、处理局党组安排的重要党务、事务性工作;2.负责党组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3.负责党组公文起草、收发工作;4.完成党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负责党员纳新、关系转接工作。
(三)监察室(负责人:魏云涛 联系方式:0913-6166931)
工作职责:1.监督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2.对县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执纪工作实施检查指导监督;3.调查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4.协助派驻纪检组完成相关工作;5.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后勤股(经发公司)(负责人:孙艳梅 联系方式:0913-6155543)
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严格执行《白水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2.编报本单位预、决算,按时缴纳单位职工养老、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保、工伤、生育保险等日常工作;3.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编制、人事手续结转,工资薪酬的调整、晋级及工资台账的管理等工作;4.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技术等级晋升,退役军人、退休人员有关手续的接转,遗属补助及抚恤金的申请发放等有关工作;5.负责单位后勤服务工作。6.负责合力产业项目的资料收集、上报、归整;对合力产业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监管等7.负责雷公园区标准化厂房产业扶贫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管等。
(五)投资发展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股)(负责人:荆伟东 联系方式:0913-6155594)
工作职责: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转情况并下达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统筹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稳投资专班和黄河流域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综合规划股(县域股)(负责人:张艳艳 联系方式:0913-6155150)
工作职责:1.科学监测全县经济运行形势,做好宏观分析和态势预测;2.组织拟定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拟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3.做好社会领域中省资金申报及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4.牵头落实全县十八次党代会、“大比拼创实绩”行动等相关推动经济发展工作;5.统筹协调全局经济发展综合业务工作;6.推进落实全县县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决策。
(七)苏陕股(区域股)(负责人:王斌 联系方式:0913-6155623)
工作职责:负责苏陕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等;落实中、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完成市发改委、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财金和基础股(负责人:高丽娟 联系方式:0913-6185272)
工作职责: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及指导协调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承担全县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服务业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铁路建设、航空发展及机场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九)价管股(负责人:段鹏军 联系方式:0913-6155243)
工作职责:1.负责对授权县本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调价工作;组织开展价格和收费调研、征求意见、召开价格听证会等相关工作;2.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调查、测算和监审工作;承担国家和省级下达的专题成本调查任务。
(十)农经股(负责人:刘昱辰 联系方式:0913-6155592)
工作职责:1.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2.承担全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牵头工作,负责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筹协调督促统计等工作;3.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体改和营商环境股(负责人:黄贞 联系方式:0913-6155050)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专项组工作;负责工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相关工作。
(十二)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负责人:屈琨 联系方式:0913-6166533)
工作职责: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的管理及监督检查,承担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三)环资和能源股(煤炭股)(负责人:张亚茹 联系方式:0913-6155051;0913-6185172)
工作职责:1.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节能监察、能耗检测检查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2.能源发展规划及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电力行业管理,承担电力市场监管、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3.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等信息调度统计和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煤炭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煤炭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和煤炭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组织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职责,负责煤炭企业的设立和矿井关闭、报废报批工作;负责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监督管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煤炭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上报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工作。
下属各中心:
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价格认定中心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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