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贯彻执行《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二)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三)完善镇(办)财政管理体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及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中长期财源建设规划;负责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拟定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办法,监管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中、省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定县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实物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审批县级资产配置及处置事项。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定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定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财务及政策性金融业务的管理。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策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全县政府性融资的监督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各类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学会的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加强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网络建设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白水县仓颉路南段
办公电话:0913-616000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许 博
许 博 党组书记、局长
董晓军 党组副书记、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郑 敏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闵小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群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小娟 党组成员
一、办公室(负责人:于王峰 电话:0913-6160001)
负责管理使用局公章,登记备案各股所公章(印鉴);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财政信息及宣传工作;负责文印、文秘、文书档案等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考勤管理、公务接待、物品采购的审批。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相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股(负责人:杨小娟 电话:0913-8483380)
负责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联络事宜;负责分析全县财政经济运行情况,联系税务部门抓好财政收入工作;总体负责全县预算管理工作,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事宜,配合做好年度决算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批复和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负责预算指标和财政专户指标的管理及拨款对账工作;承担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督办、指导各项上级和县级安排重大改革落实问题,负责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审核管理工作;做好联系单位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税法规、政策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局财政普法宣传和依法理财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财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协调税务等业务部门,做好县域范围的税源调查工作;负责地方税收减免和税收收入退库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做好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国库股(负责人:王群峰 电话:0913-8483381)
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收入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财政国库资金的管理和调度;组织县级预算执行,办理相关缴款、拨款和退库事宜;统一管理财政资金专户,做好财政专户的缴拨、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审批、备案等有关事宜;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负责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人:曹洁 电话:0913-8483377)
贯彻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业务培训;负责统管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及专户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和发放,负责《罚没许可证》的审核和年检工作;负责做好土地出让收入审核管理及失地农民社保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承担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保障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牵头负责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局划转的行政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负责人:王煜 电话:0913-8483385)
贯彻执行上级相关财政法规政策,完善行政政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牵头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培训、会议等行政性经费使用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部门决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归口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教与文化股(负责人:郭林青 电话:0913-8483384)
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归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做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培训和落实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农村股(负责人:李亚军 电话:0913-8483382)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支农政策,制定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归口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终决算和绩效管理工作;配合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财政支农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支农有偿资金回收,做好农村基金会再贷款清理工作;负责各项惠民补贴资金的数据资料核对、传递,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股移交的职能,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划转的行政职能;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负责人:郭耀伟 负责人:0913-8483378)
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完善归口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终决算和绩效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做好预决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惠民政策宣传、培训和落实;做好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专项资金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人:韩聪 电话:0913-8483373)
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拟定全县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汇编部门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收集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组织对政府采购人员培训;审核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中心划转行政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经建股(负责人:孙毓阳 电话:0913-8483352)
贯彻落实基本建设预算内(国债)项目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归口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绩效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衔接做好基本建设预算内(国债)项目上报工作,做好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审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参与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衔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债券债务管理股(负责人:董智强 电话:0913-6160033)
负责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信息系统的编报工作,做好相关业务培训;负责全县政府外债项目的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外债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资金的使用和债务偿还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债务统计台账和分析工作;督促举债单位加强债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负责人:杜志强 电话:0913-8483369)
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和绩效管理工作;拟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企业财务管理股(负责人:王晓黎 电话:0913-8483372)
承担全县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县金融类企业和地方担保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负责地方财政发展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负责政府参股的金融企业和融资性担保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等工作;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绩效管理、日常监督和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负责粮食购销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粮食专项资金管理;承担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企业财务管理所和生产资金管理所划转的行政职能;承担市局国有资本管理科、金融科、投资基金中心等对口业务,做好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水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一、县农村财政事务中心(负责人:张锋民 电话:0913-8483395)
主要职责:做好镇级财政体制改革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业务培训、项目调研、统计上报等工作;配合做好上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管理工作;组织开
二、县国有资产中心(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电话:0913-6180010)
主要职责:
1、国有资产管理股承担行政职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负责对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负责做好县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投资收益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中心承担公益职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的收集、统计和报告,参与国有资产的评估和每年度的资产清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报告;配合做好组织全县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划转、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好本中心固定资产账务登记工作;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负责人:石国章 电话:0913-8483388)
主要职责:负责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的领用、发放、保管、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政策的宣传、培训、落实工作;负责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费用、范围、标准等调研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票据年检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协调执收单位与银行有关网络方面的相关事宜;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核对、清算与划解,拟定县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配合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做好本中心固定资产账务登记工作;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王群峰 电话:0913-8483394)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授权支付相关业务,编制财政授权支付资金报表;负责审核预算单位直接支付资料,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相关业务;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指导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按规定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配合国库股制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规章制度,对预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推进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财政预算绩效中心(负责人:武连峰 电话:0913-8483362)
主要职责:负责地方预决算公开系统维护;牵头负责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做好报表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拟定财源建设发展规划,做好财源建设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财源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组织财源建设重点项目的考察、筛选和扶持;开展绩效评价调研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政策,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做好会计培训、继续教育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参与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牵头做好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对会计中介机构进行管理;负责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依法处理;承担会计事务管理所和财税监督检查局划转的行政职能;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发展资金中心(负责人:王晓黎 电话:0913-8483372)
主要职责:配合做好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定全县金融类企业和地方担保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地方财政发展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参股的金融企业和融资性担保企业的调研、培训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业务培训,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武奎 电话:0913-6120705)
主要职责: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日常培训工作;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服务工作;提出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财政干部培训、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等工作;指导和推广会计信息标准化工作;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负责开展学历教育工作;配合做好会计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实施珠心算教育培训工作;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赵建军 电话:0913-8483389)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确定全县政府采购规模、编制政策采购目录;组织协调和承办政府采购主要业务;管理政府采购资金,负责直接采购项目费用的结算;管理调配采购物料;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发布、统计、分析和评估;组织全县大中型采购项目招标过程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张育铭 电话:0913-8483354)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或政府交办的非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结)算评审工作;参与对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标底评审和工程采购的有关工作;具体实施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县财政信息中心(负责人:车媛 电话:0913-8483300)
主要职责:制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县“金财工程”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网络建设及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
一、职责调整
(一)贯彻执行《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二)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三)完善镇(办)财政管理体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及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中长期财源建设规划;负责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拟定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办法,监管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中、省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定县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实物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审批县级资产配置及处置事项。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定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定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财务及政策性金融业务的管理。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策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全县政府性融资的监督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各类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学会的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加强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网络建设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白水县仓颉路南段
办公电话:0913-616000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许 博
许 博 党组书记、局长
董晓军 党组副书记、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郑 敏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闵小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群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小娟 党组成员
一、办公室(负责人:于王峰 电话:0913-6160001)
负责管理使用局公章,登记备案各股所公章(印鉴);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财政信息及宣传工作;负责文印、文秘、文书档案等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考勤管理、公务接待、物品采购的审批。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相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股(负责人:杨小娟 电话:0913-8483380)
负责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联络事宜;负责分析全县财政经济运行情况,联系税务部门抓好财政收入工作;总体负责全县预算管理工作,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事宜,配合做好年度决算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批复和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负责预算指标和财政专户指标的管理及拨款对账工作;承担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督办、指导各项上级和县级安排重大改革落实问题,负责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审核管理工作;做好联系单位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税法规、政策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局财政普法宣传和依法理财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财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协调税务等业务部门,做好县域范围的税源调查工作;负责地方税收减免和税收收入退库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做好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国库股(负责人:王群峰 电话:0913-8483381)
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收入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财政国库资金的管理和调度;组织县级预算执行,办理相关缴款、拨款和退库事宜;统一管理财政资金专户,做好财政专户的缴拨、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审批、备案等有关事宜;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负责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人:曹洁 电话:0913-8483377)
贯彻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业务培训;负责统管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及专户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和发放,负责《罚没许可证》的审核和年检工作;负责做好土地出让收入审核管理及失地农民社保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承担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保障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牵头负责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局划转的行政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负责人:王煜 电话:0913-8483385)
贯彻执行上级相关财政法规政策,完善行政政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牵头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培训、会议等行政性经费使用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部门决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归口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教与文化股(负责人:郭林青 电话:0913-8483384)
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归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做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培训和落实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农村股(负责人:李亚军 电话:0913-8483382)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支农政策,制定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归口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终决算和绩效管理工作;配合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财政支农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支农有偿资金回收,做好农村基金会再贷款清理工作;负责各项惠民补贴资金的数据资料核对、传递,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股移交的职能,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划转的行政职能;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负责人:郭耀伟 负责人:0913-8483378)
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完善归口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终决算和绩效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做好预决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惠民政策宣传、培训和落实;做好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专项资金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人:韩聪 电话:0913-8483373)
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拟定全县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汇编部门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收集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组织对政府采购人员培训;审核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中心划转行政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经建股(负责人:孙毓阳 电话:0913-8483352)
贯彻落实基本建设预算内(国债)项目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归口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绩效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衔接做好基本建设预算内(国债)项目上报工作,做好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审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参与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衔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债券债务管理股(负责人:董智强 电话:0913-6160033)
负责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信息系统的编报工作,做好相关业务培训;负责全县政府外债项目的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外债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资金的使用和债务偿还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债务统计台账和分析工作;督促举债单位加强债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负责人:杜志强 电话:0913-8483369)
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和绩效管理工作;拟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企业财务管理股(负责人:王晓黎 电话:0913-8483372)
承担全县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县金融类企业和地方担保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负责地方财政发展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负责政府参股的金融企业和融资性担保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等工作;负责归口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绩效管理、日常监督和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负责粮食购销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粮食专项资金管理;承担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企业财务管理所和生产资金管理所划转的行政职能;承担市局国有资本管理科、金融科、投资基金中心等对口业务,做好对口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水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一、县农村财政事务中心(负责人:张锋民 电话:0913-8483395)
主要职责:做好镇级财政体制改革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业务培训、项目调研、统计上报等工作;配合做好上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管理工作;组织开
二、县国有资产中心(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电话:0913-6180010)
主要职责:
1、国有资产管理股承担行政职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负责对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负责做好县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投资收益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中心承担公益职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的收集、统计和报告,参与国有资产的评估和每年度的资产清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报告;配合做好组织全县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划转、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好本中心固定资产账务登记工作;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负责人:石国章 电话:0913-8483388)
主要职责:负责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的领用、发放、保管、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政策的宣传、培训、落实工作;负责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费用、范围、标准等调研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票据年检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协调执收单位与银行有关网络方面的相关事宜;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核对、清算与划解,拟定县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配合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做好本中心固定资产账务登记工作;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王群峰 电话:0913-8483394)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授权支付相关业务,编制财政授权支付资金报表;负责审核预算单位直接支付资料,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相关业务;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指导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按规定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配合国库股制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规章制度,对预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推进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财政预算绩效中心(负责人:武连峰 电话:0913-8483362)
主要职责:负责地方预决算公开系统维护;牵头负责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做好报表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拟定财源建设发展规划,做好财源建设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财源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组织财源建设重点项目的考察、筛选和扶持;开展绩效评价调研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政策,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做好会计培训、继续教育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参与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牵头做好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对会计中介机构进行管理;负责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依法处理;承担会计事务管理所和财税监督检查局划转的行政职能;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发展资金中心(负责人:王晓黎 电话:0913-8483372)
主要职责:配合做好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定全县金融类企业和地方担保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地方财政发展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参股的金融企业和融资性担保企业的调研、培训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业务培训,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武奎 电话:0913-6120705)
主要职责: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日常培训工作;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服务工作;提出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财政干部培训、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等工作;指导和推广会计信息标准化工作;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负责开展学历教育工作;配合做好会计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实施珠心算教育培训工作;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赵建军 电话:0913-8483389)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确定全县政府采购规模、编制政策采购目录;组织协调和承办政府采购主要业务;管理政府采购资金,负责直接采购项目费用的结算;管理调配采购物料;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发布、统计、分析和评估;组织全县大中型采购项目招标过程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张育铭 电话:0913-8483354)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或政府交办的非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结)算评审工作;参与对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标底评审和工程采购的有关工作;具体实施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县财政信息中心(负责人:车媛 电话:0913-8483300)
主要职责:制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县“金财工程”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网络建设及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
主办: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白水县大数据中心网站地图
白水县政府办公地址:白水县新兴路009号联系电话:6155900
陕ICP备11002871号-1 陕公网安备61052702000101号 网站标识码:6105270004
运维电话:0913-6155350 E-mail:bsxdsj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