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绿化、城市建设、城市防涝、建筑业、房地产业、建筑设计、勘察设计、竣工验收、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绿化、城市建设、城市防涝、建筑业、房地产业、建筑设计、勘察设计、竣工验收、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督使用;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工作,做好全县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造价咨询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上传工程造价信息;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墙体改革、工程定额、建设标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及相关中介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与经纪管理;指导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旧城改造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监督房屋交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检查、监督各类房屋的安全使用、危房鉴定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城市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职工的培训、职称评定、调配、工资调整及本系统人事机构设置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及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内审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城市排水、燃气、热力、城市照明等工作;指导做好城市供水、节水工作;负责城乡污水治理和乡村生活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八)负责全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业务指导,负责城区年度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防内涝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抗震设防设计审查管理、消防设计审查备案验收工作。
(十)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工作;负责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城镇燃气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杜康路中段
办公电话:0913-612609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马振华
党组书记、局长 :马振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锋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小刚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高宏忠
党组成员、总工 :奚军芳
党组成员:武利明
党组成员:高永军
二级主任科员:焦海文
三级主任科员:冯建军
综合办公室
建筑业管理综合办公室
消防统筹招标办公室
城市建设综合办公室
财务综合办公室
房地产管理综合办公室
村镇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绿化、城市建设、城市防涝、建筑业、房地产业、建筑设计、勘察设计、竣工验收、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绿化、城市建设、城市防涝、建筑业、房地产业、建筑设计、勘察设计、竣工验收、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督使用;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工作,做好全县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造价咨询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上传工程造价信息;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墙体改革、工程定额、建设标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及相关中介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与经纪管理;指导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旧城改造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监督房屋交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检查、监督各类房屋的安全使用、危房鉴定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城市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职工的培训、职称评定、调配、工资调整及本系统人事机构设置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及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内审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城市排水、燃气、热力、城市照明等工作;指导做好城市供水、节水工作;负责城乡污水治理和乡村生活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八)负责全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业务指导,负责城区年度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防内涝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抗震设防设计审查管理、消防设计审查备案验收工作。
(十)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工作;负责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城镇燃气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杜康路中段
办公电话:0913-612609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马振华
党组书记、局长 :马振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锋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小刚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高宏忠
党组成员、总工 :奚军芳
党组成员:武利明
党组成员:高永军
二级主任科员:焦海文
三级主任科员:冯建军
综合办公室
建筑业管理综合办公室
消防统筹招标办公室
城市建设综合办公室
财务综合办公室
房地产管理综合办公室
村镇办公室
主办: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白水县大数据中心网站地图
白水县政府办公地址:白水县新兴路009号联系电话:6155900
陕ICP备11002871号-1 陕公网安备61052702000101号 网站标识码:6105270004
运维电话:0913-6155350 E-mail:bsxdsj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