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3月,属县政府组成部门,机关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26名,实有人员73名,其中科级以上领导10名,一般干部63名。
(一)贯彻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全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程标准等,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办)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积极与省、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衔接,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人武部(机干民兵、应急连)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办)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依法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和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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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白水县雷公路中段北侧 煤炭大楼四楼、五楼
电话:0913-6181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张孝民
党委书记、局 长: 张孝民
党委副书记:林江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竹芳
党委委员、副局长:郭青
党委委员、应急技术保障中心主任:鲁怀仓
党委委员、煤炭局局长、煤炭事务中心主任:赵鑫
党委委员:田建斌
党委委员:刘永锋
党委委员:种晓锋
(一)办公室
职 责:负责机关文秘、综合文稿起草、会务、办公自动化、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车辆管理、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各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赵 涵
(二)党委办
职 责:负责本系统和机关的党建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系统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负责组织本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负责本系统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宋 涛
(三)应急指挥中心
职 责: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管理,并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负责应急值守的安排落实工作,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日常管理。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推动全县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协调指挥全县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县综合性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信息报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 锋
(四)防灾减灾股
职 责:负责编制县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韩 鹏
(五)安全监管股
职 责:负责非煤矿山、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所监管行业的应急预案;拟订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所监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所监管行业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等相关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于智军
(六)综合协调股
职 责:指导全县各镇办(街道)和县级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县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分解督办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县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庞 晖
(七)政策法规股
职 责: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案件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协调工作;编制全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推行及“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应急管理各方面政策法规的研究;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组织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法规知识培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 亮
(八)火灾防治股
职 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编制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工作规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参与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参与配合职责范围内有关火情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编制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路平亮
二、下属单位
(九)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职 责:负责全县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工作;编制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综合管理全局执法文书,负责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的立案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查处一般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负责人:冉志刚
(十)应急管理技术保障中心/p>
职 责: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为各镇(街道)、各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参与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参与编制安全生产类、森林防火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为各镇(街道)、各部门编制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开展预案演练;参与应急抢险和灾害处置工作,按要求完成应急勘查、设计、监测预警等工作;开展应急科学技术研究,进行灾害预警、预测和评估工作;推广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开展应急技术培训;落实救灾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负责人:鲁怀仓
(十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职 责:为县域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洪旱灾情统计核实;旱情、农建上报;防汛抗旱防治预案编制。
负责人:任 佳
白水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3月,属县政府组成部门,机关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26名,实有人员73名,其中科级以上领导10名,一般干部63名。
(一)贯彻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全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程标准等,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办)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积极与省、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衔接,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人武部(机干民兵、应急连)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办)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依法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和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白水县雷公路中段北侧 煤炭大楼四楼、五楼
电话:0913-6181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张孝民
党委书记、局 长: 张孝民
党委副书记:林江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竹芳
党委委员、副局长:郭青
党委委员、应急技术保障中心主任:鲁怀仓
党委委员、煤炭局局长、煤炭事务中心主任:赵鑫
党委委员:田建斌
党委委员:刘永锋
党委委员:种晓锋
(一)办公室
职 责:负责机关文秘、综合文稿起草、会务、办公自动化、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车辆管理、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各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赵 涵
(二)党委办
职 责:负责本系统和机关的党建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系统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负责组织本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负责本系统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宋 涛
(三)应急指挥中心
职 责: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管理,并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负责应急值守的安排落实工作,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日常管理。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推动全县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协调指挥全县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县综合性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信息报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 锋
(四)防灾减灾股
职 责:负责编制县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韩 鹏
(五)安全监管股
职 责:负责非煤矿山、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所监管行业的应急预案;拟订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所监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所监管行业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等相关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于智军
(六)综合协调股
职 责:指导全县各镇办(街道)和县级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县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分解督办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县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庞 晖
(七)政策法规股
职 责: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案件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协调工作;编制全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推行及“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应急管理各方面政策法规的研究;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组织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法规知识培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 亮
(八)火灾防治股
职 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编制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工作规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参与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参与配合职责范围内有关火情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编制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路平亮
二、下属单位
(九)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职 责:负责全县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工作;编制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综合管理全局执法文书,负责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的立案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查处一般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负责人:冉志刚
(十)应急管理技术保障中心/p>
职 责: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为各镇(街道)、各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参与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参与编制安全生产类、森林防火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为各镇(街道)、各部门编制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开展预案演练;参与应急抢险和灾害处置工作,按要求完成应急勘查、设计、监测预警等工作;开展应急科学技术研究,进行灾害预警、预测和评估工作;推广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开展应急技术培训;落实救灾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负责人:鲁怀仓
(十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职 责:为县域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洪旱灾情统计核实;旱情、农建上报;防汛抗旱防治预案编制。
负责人:任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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