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政府的统计机构始建于1953年,为白水县统计科,1956年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2年分设县统计局,1967年撤销县统计局,统计业务并入县革委会生产组。1979年“文革”结束后,恢复了县统计局。1994年2月,县上机构改革,撤销县统计局,成立县计划统计局,1996年元月恢复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序列部门。统计现有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39人。内设三个下属机构,分别为:1、农调队2、城调队3、普查中心;八个股室1、办公室(计算站) 2、财务室3、党建监察室4、综合股 5、统计监督股6、农业商贸股7、工业投资股 8、社会股。
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县性的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县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组织全县范围内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依法组织统计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方法和统计制度改革,改进统计手段,提高全县统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八)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继续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
(九)制定并具体实施本县各类社情民意调查项目;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及领导关心的有关问题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提供社会动态、舆情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对社会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的认识和反映,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县级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负责社会各界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和市场调查研究。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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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白水县三马路工信大院
办公电话:0913-6155554
邮箱:1144219819@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杨仲民
党组书记、局长:杨仲民
党组副书记:杨军
党组成员:焦红军
副局长:赵文锋
总统计师:朱晨
普查中心主任:姚云霞
农调队队长:井会君
城调队队长:惠美琳
一、内设机构:白水县统计局内部有三个下属机构和八个股室,分别为:
内设3个下属机构,分别为:1、农调队2.城调队3.普查中心;
8个股室1.办公室(计算站) 2.财务室3.党建监察室4.综合股5.统计监督股6.农业商贸股7.工业投资股8.社会股。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人:杜晓丹 联系方式:0913-6155554)
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印章管理、政务宣传等日常工作,并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
2.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考勤、安全保卫、应急、值班、信访、接待、环境卫生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各种活动和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并做好公务接待。
4.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干部管理、人事、编制、劳资等工作;
5.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做好全局工作的安排,加强对包联村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6.负责工会工作,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工会会费。负责组织工会的各项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7.负责全局创卫创模工作,组织、部署、协调全局力量参与和支持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全面完成单位承担的目标任务。
8.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
9.负责全局目标责任考核具体工作(考核有关资料收集保管、考核会议组织等工作);
10.负责计算站工作,对全局微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局内网的维护、更新工作;负责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人:井会君 联系方式:0913-6165512)
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财务报表,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
2.负责全局职工工资福利发放、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收缴等工作。
3.做好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登记及财务专用票据的保管工作。
4.按月编制经费用款计划,反映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5.负责日常款项的划拨和零星费用的报销工作,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6.做好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保存工作。
7.负责全局公物采购工作。
8.负责对外公务接待工作。
9.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建监察室(负责人:杨亚婷 联系方式:0913-6165521)
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党务、党建工作。
2.负责机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人:杨欢 联系方式:0913-6155553)
工作职责:
1.负责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对经济运行情况检测、预警、分析。
2.撰写统计公报,编辑统计年鉴。
3.统计咨询、对外数据公布。
4.负责非公调查、县域经济监测、投入产出调查、妇儿检测调查等。
5.负责营商环境监测评价。
6.负责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监督股(负责人:王娟花 联系方式:0913-6155036)
工作职责:
1.方法制度工作:
(1)组织、协调和实施统计制度方法设计与改革;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统计业务管理制度;
(3)管理与审批统计调查项目;
(4)管理、检查和监督统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5)组织、管理、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6)城乡划分的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汇总上报工作。
2.统计执法工作:
(1)负责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统计巡查等有关工作,负责日常统计违法案件查处。
(2)负责报送统计法律文书,理顺统计资料报送渠道。
(3)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法律文书的打印、登记、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局统计法律资料保管。
3.统计教育工作:
(1)负责统计职称考试的组织、培训、考试及证件办理事宜;
(2)负责其他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4.按时上报统计法制定期报表及有关材料。
5.负责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商贸股(负责人:钱薇柯 联系方式:0913-6165713)
1.负责农林牧渔业统计、县镇村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 2.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设施蔬菜监测调查。
3.负责批发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日常统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工业投资股(负责人:梁蒙 联系方式:0913-6155650)
1.负责工业、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日常统计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日常统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股(负责人:李亚斌 联系方式:0913-61667191)
1.负责服务业、文化产业、交通运输业、行政事业单位调查。
2.负责劳动从业人员工资调查。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调队(负责人:井会君 联系方式:0913-6165721)、城调队(负责人:惠美琳 联系方式:0913-6165793)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县的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分析,具体负责贫困监测、果业监测、农民工监测、畜牧业监测、设施农业监测、蔬菜监测以及乡镇农民收入调查等工作;
2.负责全县农村基本情况,县卡、镇卡数据的搜集、审核、整理、汇总、上报;
3.负责对各镇综合统计员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
4.负责对全县夏、秋农产量进行预产、实产调查及播种面积调查;
5.负责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
6.负责对城镇住户家庭收支调查、汇总、审核、分析;
7.负责对农村住户家庭的生产情况、出售情况、家庭的总收入、总支出及现金收支以及农民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审核、分析;
8.负责对全县农产量进行抽样调查,以此推算出全县夏、秋两季农产量;
9.负责完成省市统计局、上级调查队、县政府和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10.负责对城乡辅调员进行调查业务知识的培训;
11.负责住户调查及其他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普查中心(负责人:姚云霞 联系方式:0913-6155611)
工作职责:
1.承担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以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非长期性专项调查如: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
2.负责做好各种普查资料以及普查资料与专业统计年报之间的衔接问题;
3.对各种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编辑发行;
4.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制度,完成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审核、汇总、评估、分析及上报工作;
5.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库录,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名库录的更新维护工作;
6.负责新增“五上企业”入库工作;
7.负责各类普查、基本单位名库录、新增企业入库等资料的档案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水县人民政府的统计机构始建于1953年,为白水县统计科,1956年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2年分设县统计局,1967年撤销县统计局,统计业务并入县革委会生产组。1979年“文革”结束后,恢复了县统计局。1994年2月,县上机构改革,撤销县统计局,成立县计划统计局,1996年元月恢复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序列部门。统计现有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39人。内设三个下属机构,分别为:1、农调队2、城调队3、普查中心;八个股室1、办公室(计算站) 2、财务室3、党建监察室4、综合股 5、统计监督股6、农业商贸股7、工业投资股 8、社会股。
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县性的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县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组织全县范围内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依法组织统计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方法和统计制度改革,改进统计手段,提高全县统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八)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继续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
(九)制定并具体实施本县各类社情民意调查项目;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及领导关心的有关问题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提供社会动态、舆情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对社会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的认识和反映,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县级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负责社会各界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和市场调查研究。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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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赵文锋
总统计师:朱晨
普查中心主任:姚云霞
农调队队长:井会君
城调队队长:惠美琳
一、内设机构:白水县统计局内部有三个下属机构和八个股室,分别为:
内设3个下属机构,分别为:1、农调队2.城调队3.普查中心;
8个股室1.办公室(计算站) 2.财务室3.党建监察室4.综合股5.统计监督股6.农业商贸股7.工业投资股8.社会股。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人:杜晓丹 联系方式:0913-6155554)
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印章管理、政务宣传等日常工作,并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
2.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考勤、安全保卫、应急、值班、信访、接待、环境卫生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各种活动和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并做好公务接待。
4.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干部管理、人事、编制、劳资等工作;
5.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做好全局工作的安排,加强对包联村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6.负责工会工作,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工会会费。负责组织工会的各项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7.负责全局创卫创模工作,组织、部署、协调全局力量参与和支持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全面完成单位承担的目标任务。
8.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
9.负责全局目标责任考核具体工作(考核有关资料收集保管、考核会议组织等工作);
10.负责计算站工作,对全局微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局内网的维护、更新工作;负责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人:井会君 联系方式:0913-6165512)
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财务报表,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
2.负责全局职工工资福利发放、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收缴等工作。
3.做好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登记及财务专用票据的保管工作。
4.按月编制经费用款计划,反映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5.负责日常款项的划拨和零星费用的报销工作,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6.做好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保存工作。
7.负责全局公物采购工作。
8.负责对外公务接待工作。
9.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建监察室(负责人:杨亚婷 联系方式:0913-6165521)
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党务、党建工作。
2.负责机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人:杨欢 联系方式:0913-6155553)
工作职责:
1.负责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对经济运行情况检测、预警、分析。
2.撰写统计公报,编辑统计年鉴。
3.统计咨询、对外数据公布。
4.负责非公调查、县域经济监测、投入产出调查、妇儿检测调查等。
5.负责营商环境监测评价。
6.负责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监督股(负责人:王娟花 联系方式:0913-6155036)
工作职责:
1.方法制度工作:
(1)组织、协调和实施统计制度方法设计与改革;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统计业务管理制度;
(3)管理与审批统计调查项目;
(4)管理、检查和监督统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5)组织、管理、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6)城乡划分的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汇总上报工作。
2.统计执法工作:
(1)负责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统计巡查等有关工作,负责日常统计违法案件查处。
(2)负责报送统计法律文书,理顺统计资料报送渠道。
(3)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法律文书的打印、登记、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局统计法律资料保管。
3.统计教育工作:
(1)负责统计职称考试的组织、培训、考试及证件办理事宜;
(2)负责其他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4.按时上报统计法制定期报表及有关材料。
5.负责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商贸股(负责人:钱薇柯 联系方式:0913-6165713)
1.负责农林牧渔业统计、县镇村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 2.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设施蔬菜监测调查。
3.负责批发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日常统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工业投资股(负责人:梁蒙 联系方式:0913-6155650)
1.负责工业、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日常统计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日常统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股(负责人:李亚斌 联系方式:0913-61667191)
1.负责服务业、文化产业、交通运输业、行政事业单位调查。
2.负责劳动从业人员工资调查。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调队(负责人:井会君 联系方式:0913-6165721)、城调队(负责人:惠美琳 联系方式:0913-6165793)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县的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分析,具体负责贫困监测、果业监测、农民工监测、畜牧业监测、设施农业监测、蔬菜监测以及乡镇农民收入调查等工作;
2.负责全县农村基本情况,县卡、镇卡数据的搜集、审核、整理、汇总、上报;
3.负责对各镇综合统计员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
4.负责对全县夏、秋农产量进行预产、实产调查及播种面积调查;
5.负责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
6.负责对城镇住户家庭收支调查、汇总、审核、分析;
7.负责对农村住户家庭的生产情况、出售情况、家庭的总收入、总支出及现金收支以及农民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审核、分析;
8.负责对全县农产量进行抽样调查,以此推算出全县夏、秋两季农产量;
9.负责完成省市统计局、上级调查队、县政府和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10.负责对城乡辅调员进行调查业务知识的培训;
11.负责住户调查及其他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普查中心(负责人:姚云霞 联系方式:0913-6155611)
工作职责:
1.承担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以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非长期性专项调查如: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
2.负责做好各种普查资料以及普查资料与专业统计年报之间的衔接问题;
3.对各种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编辑发行;
4.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制度,完成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审核、汇总、评估、分析及上报工作;
5.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库录,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名库录的更新维护工作;
6.负责新增“五上企业”入库工作;
7.负责各类普查、基本单位名库录、新增企业入库等资料的档案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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