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上级行政决定命令和各项法律法规,接受镇党委的领导,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三)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全镇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五)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七)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白水县杜康镇大杨街道
办公电话:0913-6321777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
负责人:詹 峰
詹 峰 杜康镇党委书记
田小倩 杜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洪凯 杜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高艺媛 杜康镇党委副书记
刘晓辉 杜康镇纪委书记
刘丽娟 杜康镇党委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吕 珂 杜康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
石龙琦 杜康镇党委委员、杜康派出所所长
郭 全 杜康镇副镇长
董晓燕 杜康镇副镇长
刘杨军 杜康镇一级主任科员
和 平 杜康镇三级主任科员
(一)镇人大办
负责人:苏勇杰 联系电话:0913-3102593
职责:在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镇人大代表的管理和联络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人大代表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协管市县人大代表;筹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按程序做好补选代表和代表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代表培训、考察和学习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等活动;安排代表联系选民,收集群众对县“一府两院”和本镇政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负责代表述职、评议和测评工作;督促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接待代表、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上级人大及本级党委、主席团、政府交办的信访件;督促县镇代表小组按计划开展活动,定期报告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信息;完成党委、主席团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保障服务站
负责人:靳少斌 联系电话:0913-3102589
职责:开展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开展城乡就业、人力资源、劳动力流动、社会保障等情况的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就业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协助落实就业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援助服务;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及新农保的调查统计、参保人员录入登记、缴费及待遇发放等具体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三)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人:郭海娜 联系电话:0913-3108300
职责: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收集反馈信息,重要工作的催办、督办、检查,综合重要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承担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和保密;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资料(报刊、杂志、信件)的处理;负责办公室电话接听、通知各类会议;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值班安排、会议签到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财产管理;负责党委、政府机关外务接待、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监察室
负责人:张毅 联系电话:0913-3102580
职责: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安排和镇党委、纪委的要求,起草镇党委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文件;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行政法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对镇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进行检查、监察;监督镇干部人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收费,重大投资项目(包括重大工程建设、大宗设备购置、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创收工作等)及其审计、结算,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监督政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在授权范围内,查处违纪案件,追究领导干部失职责任;受理被处分对象的申诉;受理党员或下级党组织的控告、申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组织召开纪检监察会议,管理纪检、监察印章,保管纪检、监察文件和案件卷宗;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领导、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事业服务站
负责人:张毅 联系电话:0913-3102585
职责:负责本镇项目策划、人居环境、厕所革命、住房安全、煤改电、易地搬迁安置点、设施用地备案、宗教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乡村振兴办
负责人:李晓玲 联系电话:0913-3102587
职责: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对接落实乡村振兴发展相关工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指导镇域内各村完成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科教文卫办
负责人:周雁超 联系电话:0913-3108301
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本镇科技发展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科技宣传工作和科普工作,做好各类科技创建活动;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统计工作工作,对各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发放计划生育手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负责统筹做好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教育工作的督导,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维护稳定办公室
负责人:季祥旭
职责:负责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扫黑办、禁毒办、平安办、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相关重点人物落实核查稳控,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对归口交办的信访事项实施督查督办;负责落实社会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禁毒、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邪教、国家安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安全管理、依法治镇、扎实开展基层创评活动、巩固与深化创建成果;落实综治网格化管理,加强治保会、调委(解)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人武部
负责人:吕珂 联系电话:0913-3102584
职责:负责本区域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装备器材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本区域的兵役登记、征集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和军民融合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经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党建办
负责人:吴昱桦 联系电话:0913-3102586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党委各项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负责调查研究、文件起草、会议组织;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络服务;负责党建工作指导;负责党支部成员的选任和后备干部培养;负责党支部评星定级;负责党支部的责任审计、组织考察和述职评议;负责存在问题党支部的专项整治;负责党建品牌创建;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员集中教育培训;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负责组织关系审查、转接和党员档案管理;负责党费收缴;负责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实践、组织共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活动;负责全镇统一部署开展活动的组织落实和联络服务;负责基层党建常规常抓制度的落实,保障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正常开展;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督促整改;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目标日常考评、专项考评和年度考评;做好上级组织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p>
负责人:刘子源 联系电话:0913-3102590
职责: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镇域农业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统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落实农业补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资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经济综合服务站(苹果站)
负责人:冯明军
职责:负责本镇苹果、畜牧方面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经管站
负责人:贾佳 联系电话:0913-3102591
职责: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审计各村(社区)离任和任期的财务审计;依法鉴证本镇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并存档管理;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对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社会事务管理办
负责人:陈会江 联系电话:0913-3102581
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留守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本镇社会临时救济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殡葬改革。监管、指导民间社会组织;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陈会江
职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事务和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协调落实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政策性措施,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事务性工作;开展本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十六)企业应急办
负责人:达纲 联系电话:0913-3102582
职责:负责承办与应急工作相关的文电、会议等事项;负责与全镇各村(居)委会、辖区各企业的工作联络;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法进行监管、巡查、指导;对辖区环保工作进行巡查、指导、监管;对辖区消防工作进行宣传、巡查、指导;制定、完善并贯彻落实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村(社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实施;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做好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全镇抗灾救灾工作,处理抗灾救灾事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执行上级行政决定命令和各项法律法规,接受镇党委的领导,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三)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全镇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五)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七)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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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艺媛 杜康镇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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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珂 杜康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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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全 杜康镇副镇长
董晓燕 杜康镇副镇长
刘杨军 杜康镇一级主任科员
和 平 杜康镇三级主任科员
(一)镇人大办
负责人:苏勇杰 联系电话:0913-3102593
职责:在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镇人大代表的管理和联络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人大代表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协管市县人大代表;筹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按程序做好补选代表和代表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代表培训、考察和学习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等活动;安排代表联系选民,收集群众对县“一府两院”和本镇政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负责代表述职、评议和测评工作;督促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接待代表、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上级人大及本级党委、主席团、政府交办的信访件;督促县镇代表小组按计划开展活动,定期报告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信息;完成党委、主席团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保障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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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人:郭海娜 联系电话:0913-3108300
职责: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收集反馈信息,重要工作的催办、督办、检查,综合重要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承担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和保密;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资料(报刊、杂志、信件)的处理;负责办公室电话接听、通知各类会议;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值班安排、会议签到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财产管理;负责党委、政府机关外务接待、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监察室
负责人:张毅 联系电话:0913-3102580
职责: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安排和镇党委、纪委的要求,起草镇党委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文件;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行政法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对镇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进行检查、监察;监督镇干部人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收费,重大投资项目(包括重大工程建设、大宗设备购置、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创收工作等)及其审计、结算,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监督政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在授权范围内,查处违纪案件,追究领导干部失职责任;受理被处分对象的申诉;受理党员或下级党组织的控告、申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组织召开纪检监察会议,管理纪检、监察印章,保管纪检、监察文件和案件卷宗;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领导、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事业服务站
负责人:张毅 联系电话:0913-3102585
职责:负责本镇项目策划、人居环境、厕所革命、住房安全、煤改电、易地搬迁安置点、设施用地备案、宗教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乡村振兴办
负责人:李晓玲 联系电话:0913-3102587
职责: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对接落实乡村振兴发展相关工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指导镇域内各村完成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科教文卫办
负责人:周雁超 联系电话:0913-3108301
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本镇科技发展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科技宣传工作和科普工作,做好各类科技创建活动;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统计工作工作,对各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发放计划生育手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负责统筹做好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教育工作的督导,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维护稳定办公室
负责人:季祥旭
职责:负责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扫黑办、禁毒办、平安办、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相关重点人物落实核查稳控,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对归口交办的信访事项实施督查督办;负责落实社会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禁毒、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邪教、国家安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安全管理、依法治镇、扎实开展基层创评活动、巩固与深化创建成果;落实综治网格化管理,加强治保会、调委(解)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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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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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镇域农业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统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落实农业补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资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经济综合服务站(苹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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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管站
负责人:贾佳 联系电话:0913-3102591
职责: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审计各村(社区)离任和任期的财务审计;依法鉴证本镇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并存档管理;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对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社会事务管理办
负责人:陈会江 联系电话:0913-3102581
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留守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本镇社会临时救济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殡葬改革。监管、指导民间社会组织;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陈会江
职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事务和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协调落实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政策性措施,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事务性工作;开展本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十六)企业应急办
负责人:达纲 联系电话:0913-310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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