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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8 15:05

白规〔2023〕004—县政办004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全县各单位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88件。经清理,决定保留58件,修改2件,宣布失效26件,宣布废止2件。对需要修改的文件,实施单位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程序修改并重新制定发布,逾期未修改的,文件自行废止。宣布失效或废止的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 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网络编辑:白水县大数据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