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29号)、《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渭政发〔2021〕30号)等规定,编制形成《白水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相关责任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白水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白水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 白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 白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 白水县县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2023—2035)
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4. 白水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
承办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5. 仓颉庙片区文旅融合规划
承办单位:县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