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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白水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04-28 15:54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全县中医药工作整体提升,结合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任务,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评审验收,进一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通过创建,使全县医疗机构中医药硬件设施得到较大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产业、康养等方面协调发展,助推全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白水建设。

二、工作任务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召开全县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启动会议,组织学习有关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文件、标准、要求,部署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具体工作目标,完善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我县中医药工作发展的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4年7月底前)。召开创建启动会,落实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2024年8月—2025年8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创建任务,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资料整理和归档,将迎检材料整理成册,报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装订,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全面完成,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评分表》要求,并接受市级初评。

(三)整改提高(2025年9月—10月)。在通过市级初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自评、自查, 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提高,不断强弱,抓重点、攻难点。持续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方案目标任务要求,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要求。

(四)评审验收(2025年11月—12月)。积极筹备,迎接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进行省级评审验收,及时高效完成评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2025年12月31日后,常态化开展中医药相关工作,全面做好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抽检复核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对重大事项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定期研究、及时解决示范县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全县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制定支持政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强化宣传发动。多样化采取社会宣传、文化宣传、新闻宣传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示范县创建的舆论引导,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健全档案资料。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五)严格督查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对创建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到位。(联系人:许晓梅,联系电话:13468905816)

网络编辑:白水县大数据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