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中省文件精神,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切实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尧禾镇支肥村云鹤宫等5处历史建筑列入白水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省文件精神,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宣传,积极研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认真做好挂牌、测绘、建档工作,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白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